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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生打架受伤学校应担什么责任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3-02-28

  导读:

  《民法典》学生打架受伤学校有管理责任。如果没有尽到监管和保护责任的,需要对学生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损害是第三方导致的,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一、《民法典》学生打架受伤学校应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学生打架受伤学校应担的责任:

  1.学生在学校有打架行为的,学校应当负相应的管理责任,并对事件中的受害人作出一定的损害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有权开除吗

  开除学籍是指终止了学习生涯,注销了学籍。无法再从事学习,也无法更换学校入学。

  提醒您,如果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是不会被开除的,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依情况严重程度来确定是否被开除。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相关法律规定:高中生如果在学校期间发现未经同意外出,在外住宿、旷课、煽动和带头挑起事端,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 道德败坏,打架闹事,偷盗他人东西,吸烟、喝酒、赌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可以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三、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应该怎么赔偿?

  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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