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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下成“公厕”90后姑娘抓狂 连发微博维权-扬州律师网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16-12-12

        微博诉苦

  “真当这是公厕了”

  也不能怪@Bubble—沫沫生气,她还是个90后的小姑娘,遇到这事儿确实很抓狂。

  本月21日,@Bubble—沫沫第一次发微博。她在微博上说:“响山路贵邦俊园小区东区五号楼住户窗下惊现人屎。苍蝇都围着,不堪入目。真是低素质,狗随地大小便,人也跟狗一样跑到人家门口拉屎?!如此恶劣行为,到底谁管!?这样令人作呕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

  27日上午,@Bubble—沫沫再次发微博:“时隔六天~又见人屎!还能更放肆点儿吗?拉一次我们除一次,真当这是公厕了!!还有人管有人问吗?!下次就快拉人家里面了!!!”

  同时,她把这两条微博以转发的方式推送给诸多网友。

  电话里的@Bubble—沫沫难以掩盖自己的愤怒,照片上显示,大便旁边还有一张使用过的面巾纸,但@Bubble—沫沫坚持称那是“狗屎”。“几次三番在小姑娘窗下拉大便,还是人吗?” @Bubble—沫沫说:“这是好大一坨啊。绝对不是孩子干的事,是成年人。”

  @Bubble—沫沫坚信那是小区内晨练人的“杰作”。“上次发现大便的时候,是早上7点多,我们叫小区物业来清理的时候,大便还是软的。”

  @Bubble—沫沫所住的5号楼在小区一隅,旁边就是山,她的窗台下是一个拐角。前面有几棵树遮挡,一个人蹲在她的窗台下,如果不注意的话从外面的小路上很难被发现。@Bubble—沫沫及其家人尝试着联系物业,要求物业帮助揪出不文明者,但是物业迟迟没有行动。记者拨打小区公示栏上的大彭阳光物业公司的服务热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惩戒不文明

  “买个摄像头对着窗台”

  @Bubble—沫沫把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去之后,网友们纷纷为其“支招儿”惩戒不文明者。

  咒骂法:“你可以写一张牌子挂着‘在此大便者全家死光光’,看看谁还能在那里大小便。”

  惩戒法:“早起一会儿,在他拉的正酣畅淋漓的时候,浇一盆水下去。开水还是冷水,你自己看着办。”

  红楼梦法:“亲,想想红楼梦里面的贾瑞是怎么死的。”网友评价:此法实施起来有难度,毕竟现在不是寒冬腊月。

  狗狗值班法:“在窗台下拴一条狗,看谁敢来大小便。”网友评价:万一再把狗丢了,就得不偿失了。

  瞒天过海法:“既然‘作案’时间是在凌晨,建议楼主在窗台下撒点碎玻璃和图钉啥的……早上你会听到撕心裂肺的尖叫,你懂的。”

  网络曝光法:“上网买一个带红外功能的摄像头,对着窗台。把他的丑态拍下来放到网上,贴在小区里,曝光他!看他以后怎么在小区混?”

  律师说法

  维权莫要侵权

  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认为:网友们的“支招儿”多数带有戏谑成分,如果不加斟酌直接就用,可能会给自己惹麻烦。维自己的“权”莫要侵了别人的“权”。

  拴狗、撒碎玻璃大头针、浇开水……这些方法都可能对人造成伤害,“维权”不是抗辩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理由。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别人带来损害,却对结果持放任心态,属于主观故意。如果对方伤势过重,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摄像头拍摄法相对可行,但如果在互联网传播,涉嫌侵犯公民隐私。建议小姑娘进行拍摄时在窗口下明示:“摄像头拍摄中,后果自负”的字样。拍摄的内容不要上网传播,更不能在小区内以小字报的形式张贴传播,建议交给小区物业或者警方,要求其帮助找出不文明者。【以上内容由扬州律师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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