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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3-02-28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房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的情况是非常多的,很多人都没有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导致自己权益受损,那么房产继承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产继承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的具体相关规定,因为继承权引起的纠纷对其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为3年。

  这期限的是对该继承不满提出的诉讼时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被侵犯的那一方一旦发现自己被侵犯了,对其提出了侵犯诉讼的,借助法院的保护向侵犯的人处以相对应处罚,但是从提出诉讼开始,这个合法的行使权力有效期是再来三年内,如果超过诉讼开始后三年的。将失去行驶这个权利的权利,同时也就是会失去法律对自己的合法权利的保护。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诉讼时效会被中止?就是如果出现了不合法或者自然意外的事情时,这开始诉讼时效就会被被迫停止或者延续。而这自然意外指的是发生自然灾害或者意外和其他尚不明确的事故,例如失踪。因为原因中的任何一种而让其诉讼时效中止的,中止的这段时间不计算到时效里,中止后继续计算时效,那就要把诉讼后中止前的时效也计入诉讼时效内。当然,中止也是需要在一定的时效内进行的。能发生中止行为的也只能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进行或者发生,但是如果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的六个月内发生,那么不能对此诉讼时效进行中止。除了对诉讼时效的中止,还有一个是中断。那什么是中断呢?

  中断主要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为某种原因事故导致不能正常进行诉讼的,诉讼时效错误或者无效的,直接有法院中断诉讼时效,待这个原由后再重新计算时效。某种原因具体有诉讼申请人在对之前提出诉讼并且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诉讼申请人改变主意撤销对此诉讼的。可以直接中断此次诉讼时效。

  最后一个,就是延长啦。延长具体指的是当事人有相关证据证明和具有充分条件的理由的,可以申请法院核实后延长时效。如果是从异议到诉讼的,而此诉讼很麻烦的,超过几十年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继承诉讼时效开始当天起超过20年的,不能再向相关人员提起诉讼。提出诉讼开始时,法院都会对其当事人进行合法的保护,具体的保护时间为三年,其他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除外。

  总的来说就是,诉讼时效会根据诉讼时发生的某种原因的不同而改变。

  二、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法律制度。即,过了时效再起诉,除非对方自愿,否则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发生继承后,继承人应及时协商进行财产分割;对协商不成,建议及时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免过了诉讼时效,自身的权利得不到法院的保护。

  依照继承法第八条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又进一步规定:

  1、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三、继承诉讼时效是三年吗

  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继承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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