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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去世,孙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05-24

  中国有句老话叫隔辈亲,很多老人都是疼爱自己的子孙的,相处的非常融洽,老人百年以后想把自己的遗产留给自己孙子,我国的《继承法》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代位继承,二是转继承。那么,祖父母去世孙子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祖父母去世孙子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代位继承,二是转继承。

  代为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孙子女要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4、继承法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孙子女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遗产。

  如:张甲有2个子女张乙、张丙,张乙先于张甲死亡,张乙由一儿子张丁,那么在张甲死亡时,张丁就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与张丙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继承其父亲张乙有权继承的份额。

  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二、什么是遗嘱继承

  1、遗嘱继承的定义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

  2、遗嘱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3、遗嘱继承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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