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0-06-30
对于定金与订金,许多人会混淆,认为两者是同一个意思。在购房的时候经常听说定金和订金,定金与订金都是在购房合同履行前一方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量的款项。但是,定金与订金是有区别的,那么定金与订金的本质区别在哪呢?下面为您介绍。
一、两者性质不同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须注明“定金”或者“适用定金罚则”字样,才能成立定金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二、两者的数额限制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对于订金的约定应明确具体,例如当事人约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否则,不能认定该订金具有定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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