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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条件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1-01-23

  我们很多人努力工作赚钱,都是希望能在他乡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管是商品房的预售还是现售,其实都是要求先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么之后才具有销售的资格。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商品房现售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现售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并且经测绘机构对房屋和土地使用权面积进行测定。

  属于住宅商品房的,需经过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审核,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出售房产应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商品现售需要备案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三、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1、预售方申领预售许可证;

  2、预售信息公示;

  3、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将已售状况及时公示;

  4、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5、交付建成商品房并办理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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