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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所得税有哪些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0-03-30

  相信大家都知道,二手房除了进行买卖之外还可以进行房屋转让,但是房屋转让与房屋买卖是不同的,不过房屋转让与买卖相同的一点就是都需要缴税,那么二手房转让所得税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二手房转让所得税是多少呢

  二手房交易根据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同、房屋属性不同,在交易税费的收取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不过大致上有契税、交易手续费、交易转移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印花费、评估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收益金、测绘费等等费用,而各区房产部门在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上也有着细微的差别。

  1、交易手续费

  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6元。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暂减半征收。

  2、测绘费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6元计算。

  3、产权登记费

  按照每宗交易80元来计算。

  4、土地登记费

  按照每宗交易38元来计算。

  5、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0.3%~0.5%进行收取。

  6、交易转移印花税

  税率标准为0.005%。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7、契税

  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0.5。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8、营业税

  税率收取标准为5.5%。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9、个人所得税

  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

  规定“个人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房按5年计算)。

  二、签二手房转让合同需注意啥

  由于二手房权属的多样性和交易方多为个人之间等因素,为了减少法律风险,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的呢?

  1、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2、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2)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3、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4、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二手房转让合同的成立主要是买卖双方对二手房买卖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但一般也需要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以防任何一方反悔。可是对于具体的条款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往往会很模糊的制定这一合同,更加不会知道该注意什么问题,这些不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当然也可以请律师帮忙拟定这一合同。

  三、房产税的征税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税采用从价计征的征税标准计算。计税办法分为按计税余值计征和按租金收入计征两种形式。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到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依据。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依率计征。

  3、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即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的,应根据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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