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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受性侵的现象及防范对策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13-12-18

  近日,海南万宁“校长带学生开房”、广东雷州“小学校长涉嫌强奸两名女学生”事件在社会上一石激起千层浪,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备受关注。记者昨日从增城市检察院、深圳市检察院、梅州中院获悉,未成年人被性侵案频发,呈增长趋势,被害人低龄化严重。而熟人作案,留守、流动儿童被侵害等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数据:今年发案同比增两成

  增城市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至今年5月份,该院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8件。仅今年1到5月,案件数量和作案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20%和80%。

  深圳市检察院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猥亵儿童案就高达105件,其中2011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猥亵儿童案件42件,2012年为43件,2013年目前已有20件。

  而近五年来,梅州法院共审结强奸、猥亵未成年女性案件77宗88人,涉及梅州各村镇农村户籍未成年被害人65人。

  趋势:受害儿童低龄化明显

  增城检察院统计显示,由于年龄偏低,认知能力、辨别能力以及反抗能力都比较差,使得未成年人更容易成为性侵害的犯罪对象。28名未成年被害人中有23名系未满14周岁的幼童,占82.1%;其中10岁以下的幼童有10名,年龄最小的仅有4岁,低龄化趋势比较突出。梅州地区未满14周岁的受害人43人,占 66%,年龄最小的6岁。而深圳地区受害女童则多数在10岁以下。

  手法:诱惑欺骗强迫均用上

  那么“色叔叔”是怎样接近“小萝莉”的?检察官总结了“色叔叔”的惯用手法:一是引诱型,哄骗小孩吃糖果、看电视、玩手机、打游戏、买书本或者给钱等;二是欺骗型,谎称帮孩子写作业或请孩子帮忙等;三是强迫型,直接将孩子强行抱走或威胁、恐吓孩子。

  现象:熟人作案占绝对高比例

  在增城发生的28件此类案件中,嫌疑人和被害人系熟人关系的有18件,占64.3%,包括老乡、朋友、邻居甚至亲人等。梅州地区被熟人侵害的有45人,占 69.2%,犯罪分子与受害人大部分是同村乡亲、邻居、亲戚、认识的朋友、师生等相熟关系。而深圳地区熟人作案也在60%以上比例,而据分析,这些“熟人”首推邻居、房东或房客,其次是同事、小区保安、附近小店店主或摊贩、父母的朋友等。

  检察官特别提示,重新组合的家庭要注意防止子女遭“亲人”的猥亵。在深圳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准继父”黄某对8岁的继女实施了长达9年的猥亵;在另一起案件中,21岁的哥哥陈某对同父异母的6岁妹妹多次猥亵。

  案例:增城叶某强奸一案,嫌疑人叶某在利用帮其女儿洗澡之机,多次对其年仅7岁的女儿实施强奸。

  在深圳,李某暂住在龙岗区一栋出租屋里。2012年11月21日,他到楼下房东家玩,见只有房东老奶奶和4岁的小孙女在家,便将小女孩抱到自己的住处猥亵。由于他经常来,老奶奶没有在意。小女孩回家上洗手间时感到痛,告诉了奶奶。

  2012年3月,深圳龙华新区某幼儿园保安李某某以给糖吃为诱饵,将一名4岁的小女孩诱骗到楼梯间墙角处猥亵。

  现象:青少年及老人作案频发

  梅州地区,25岁以下的被告人45人,占50.1%,多数为蓄意作案,团伙作案,往往纠集两名以上被告人以游玩、吃饭、谈恋爱等名义用摩托车或汽车搭载被害人离家外出,或者携带砍刀在路上劫持过往女学生,在野外、汽车内、宾馆伺机侵害。50岁以上的被告人26人,约占30%,多是临时起意,单独作案,侵害对象为年龄幼小女童,利用小额金钱诱惑或强行劫持手段在被告人家中或偏僻场所加以侵害。而增城地区,有15.3%的作案者为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14 岁,最大的17岁,均为初中未毕业的辍学、无业青少年。

  案例:梅县的一个小山村,一位村民发现村里75岁的郑某把年仅7岁的小兰(化名)拖进其独居的老屋,于是赶紧告诉小兰的奶奶,等小兰奶奶赶到郑某老屋时,看到了令人震惊愤怒的一幕:郑某正在对被脱光衣服的小兰实施性侵害。

  小兰说,在一天放学后,她与一位同学回家途经郑某住处时,被其强行拉入房间,被恐吓后遭性侵害,至今已有10多次。

  现象:留守、流动儿童易受害

  大部分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由于得不到有效监护和全面保护,或在受到侵害后又不能及时告诉亲人,或因父母忙于打工,无暇顾及对年幼子女的接送,因此成为一部分犯罪人性侵害的“目标”。增城地区该类案件共有6件6人,占案件总数的16.7%。

  而梅州地区,未成年女孩单独在家、在上学途中或在野外干农活时被诱骗或劫持而被性侵害的有31人,占47.6%。缺少监护的弱智女童更成为多次侵害群体,有9名弱智女童多次受到性侵害,占13.8%。

  而据介绍,农村留守儿童被人欺负,大多选择忍气吞声。广东省妇联曾发布的《农村留守儿童需求和期望调查报告》显示,有三分之一的留守儿童表示曾“遭人欺负”。

  案例:增城地区梁某强奸一案,被害人的父母亲在番禺打工,其与爷爷在增城市派潭镇居住,在该案中,嫌疑人发现刚下课年仅七岁的被害人在路边睡觉,谎称带被害人去找爷爷回家,用摩托车将其搭至附近山上一个变压房内后强奸。

  检察院建议:三招防未成年人受性侵

  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增城市检察院和深圳市检察院均提出应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政府应尽可能给打工者提供一个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包括获得报酬的权利、合理休息权、子女受教育机会等,还应当重视打工者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使他们的生活充实、健康、丰富,关心他们的婚姻家庭。

  而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抱着“把孩子交给学校就行了”的念头,自身忙于打工,忽视对孩子的教育和关心,应努力引导和督促家长承担起合格监护人的职责。

  严格教师准入制度

  近两年来,在深圳个别民办的学校、幼儿园中已发生几起猥亵儿童的案件。检察官提醒,教育部门应该切实负起对儿童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一方面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和儿童单独接触的一些限制性规定,清除危害孩子安全的监管死角;一方面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开设相应的安全教育课。

  建立社区防护网

  检察官建议,应充分发挥基层社区作用,引导监护人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帮助群众或邻里之间结成帮扶对子,在监护人不能起到监护作用或无法照顾被监护人时,互相帮助,履行好看管义务。社区工作人员应加强巡查。

  而作为家长,要随时留意观察孩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比如回家比平时晚、身体不舒服、情绪闷闷不乐、晚上做噩梦、不愿上学、不愿和异性接触等,一定要注意和缓地询问原因,耐心地帮她开解,避免孩子一个人承受痛苦。

  建议增加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测试

  在社会对公职人员的招聘过程中,有各种考核,包括考公务员的高分等等,但是对于公务员心理健康方面的测试却没有相应的项目。建议国家再招考公务员、教师的时候,增加心理健康方面的测试。而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应该重视公职人员心理健康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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