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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在没有书面合伙协议的情况怎么办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17-02-28

  个人合作的产生和发展是我国市场经济下的个体经济基础相结合的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形式。有很多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建立在一定的经济项目,项目的完成和经济的终结。

  个人合伙的法律关系,法律目前没有一种特殊的伙伴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民法通则”第三十条中31日”个人伙伴关系是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商品、技术、劳动、共同合作;合作伙伴应出资金额,收入的分配,债务责任、职业、戒断和终止的书面合伙协议”,根据法律,个人合作的基本条件,合作是建立在合伙协议的前提下,两国合作伙伴必须共同资助的合作伙伴,三是必须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努力,分享利润,四个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合伙,合伙协议是个人合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确定个人权利和义务的前提和基础的合作伙伴关系。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大多数个人合伙企业将签署一份书面合伙协议在合作过程中,为了确保合伙事务的顺利发展,但也有个别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作,在这里,我主要探讨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与法律的条件下,如何确定个体的伙伴关系。【以上内容由扬州律师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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