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17-02-14
非婚同居现象近年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尽管我国的传统伦理道德和文化背景并没有为其提供适宜的社会生长环境,但是人们对于非婚同居还是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宽容,非婚同居已经成为我国目前一个无法回避且又难以禁止的社会现实。今天扬州律师就和您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的问题:
非婚同居现象的大量存在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问题,因同居引起的人身关系矛盾和财产关系纠纷尤为突出,对此我认为应通过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门法律来进行调整。只有相关法律条文的确定,我们才能真正的廓清非婚同居关系的内涵和性质,才能厘定非婚同居关系与其他社会、法律关系之间的界限,才能确认非婚同居期间和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各种矛盾纠纷的处理原则和解决方法,从而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的和平,我们的社会更加的和谐。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男女一旦结婚了,就不会再像恋爱时候那样浓情蜜意,再加上一谈婚论嫁,经济成本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了压力。于是,现在有的青年男女们开始恐惧婚姻,不愿意承担婚姻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出现了越来越多"只恋爱不结婚"、"只同居不登记"的现象。非婚同居现象增多导致婚姻不再是两性关系惟一的结合方式,两性关系呈现多元化。特别是近年来,非婚同居现象在我国已呈普遍和公开之势,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但是目前法律上对非婚同居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如何规制还没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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