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17-01-11
昨日上午,二环西路华美沁园小区的居民来电反映,部分业主毁坏楼下的绿地,将其硬化成停车位,绿地毁掉实在太可惜了。
居民:绿地被硬化成停车位
市民王先生是华美沁园小区的业主。他告诉记者,小区物业2号楼、3号楼的居民将楼下的绿地铲掉,硬化成停车位,这让大家不能接受。“这块空地原来栽种冬青和一株株的小树,一些居民将绿地刨了,树也锯了!”王先生说,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制止。
昨日下午,记者在该小区2号楼下看到,新建的停车位主要集中在该楼2单元门口。一长溜的停车位都用水泥浇注而成,也有用地砖铺成的,沿着路牙石用水泥打成了斜坡。
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包括1号、2号、3号楼,这个小区私设的停车位有30多个,有人还在停车位上安装了地锁。“这里原先都是绿化带,上月开始,陆续有居民把这里改成了停车位。”一位居民说。
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地上私划了不少停车位,有的写上了车牌号,有的摆上墩子,有的安装了地锁。一些绿化带上,也留有车轮轧过的痕迹。
毁掉绿地建停车位,让该小区不少居民感到不满。“绿地被毁着实让人心疼。”家住2号楼的李女士说。
小区居民担心,毁绿建停车位仅仅是一个开始,长此下去,小区内的绿地将不断被“蚕食”。
物业:业主跟我们“打游击”,趁我们休息施工
小区宝佳物业公司的王经理说,该小区共有212户业主,100多辆私家车,因停车位不够,许多车主都在“抢车位”。物业公司已多次接到过居民投诉,每次物业人员都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但效果并不明显。“有的业主跟我们‘打游击’,趁我们休息,他们就施工。甚至有人不听劝阻,跟我们吵架。”
王经理说,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只能劝阻,曾经向办事处城管部门反映,但居民还是一个接一个地建起来了。
律师:毁绿建停车位做法不妥
对此,从《物权法》上讲,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未经全体业主同意,随意改变绿地的使用性质是不允许的。其次,小区绿地物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但绿地发挥的功效是全社会的,小区绿地是经过相关部门严格规划审批的,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后,还须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才能改变绿地的性质。针对此事,小区业主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毁绿行为,并要求其恢复绿地原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以上内容由扬州律师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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