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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 唯一守规则司机惨死”你这么看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16-10-21

  从事故现场视频来看,在这起惨烈交通事故中,不幸罹难的出租车司机,无疑确实非常无辜,也确实是其中的“唯一守规则者”,而导致这起事故发生且自身安然无恙的车辆司机,确实存在许多非常明显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如小轿车违规实线变道、加塞;大卡车“遇红灯未减速”、涉嫌“超载”等。但如果因此便简单凸显放大“唯一守规则者惨死”现象,甚至进而推导出“守规则倒霉,不守规则得利”这样的“规律”,显然又是并不恰当合理、真正符合客观事实的。

  首先,“唯一守规则司机惨死”固然是事实,但这一事实又并不简单意味着,“守规则”就是导致这位司机不幸死亡的真正根本原因,而根本原因实际上是:小轿车的违规变道加塞、大卡车的“未减速、超载”。这也就是说,出租车司机的不幸死亡,其实并非源自其“守规则”,而是源自其他车辆的“不守规则”。其二,更重要的是,尽管“守规则司机惨死”是事实,但它只是一种“个案、偶然”意义上的事实,并不具有普遍的规律性,更不具有理想意义上导向性,根本不可能由此推导出像“守规则倒霉,违反规则得利”这样的“规律”。如据公安部统计,“近年来,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其中超过两成是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等的违法行为”。这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交通事故事实上都是“不守规则”造成的,而与“守规则”无关,换言之,“守规则”不仅不意味着“吃亏”,而且恰恰能避免“80%以上”交通事故。

  或许应该承认,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一些法治秩序并不十分健全完备的领域,“守规则倒霉,不守规则得利”现象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甚至有时比例还可能并不低。但是,这又不是我们凸显放大这些“中国式不守规则”现象,乃至进而推崇奉行“守规则倒霉,不守规则得利”信条的理由,因为一旦秉持这样的信条,不仅不可能有助于我们减少避免交通事故,而且势必彻底破坏“全民守法”的法治秩序,让我们的交通秩序陷入一种“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的“丛林”状态。

  对于上述交通事故,真正更值得我们关注和反思追问的,其实并不是“守规则司机惨死”问题,而是其中的不守规则司机,能否及时得到法律的严厉惩戒问题。【以上内容由扬州交通事故律师为你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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