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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09-15

  导读: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企业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无十二个月的限制。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十二个月的限制。

  4.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十二个月的限制。

  5.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7.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

  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经济补偿金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虽然未规定平均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里的用词是“应得工资”,不是“实得工资”,说明是含税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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