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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1-11-25

  我们在生活或者工作中,往往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那么可以根据伤害的程度,提出相应的赔偿。人身伤害赔偿要进行相应的等级鉴定,再根据赔偿标准计算金额。接下来就小编整理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6、残疾赔偿金。参照伤残系数,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向人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受害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三、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1、伤情鉴定

  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为你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侵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即构成犯罪,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应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而公安局不予立案,那么受害人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伤残鉴定。

  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半年左右。伤残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计算伤残补偿金的标准,结果分为十级,1-10级伤残,逐级减弱。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索赔内容。

  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如果死亡的,另加丧葬费,死亡补偿金替换伤残补偿金。

  4、索赔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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