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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立案需要哪些证据吗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0-03-17

  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上升,家家户户基本有自己的小车,出行方便,然而交通事故也时常发生,有交通事故,通常也会因为赔偿问题引起纠纷,所以有人会进行上诉处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立案需要什么证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车祸立案需要什么证据

一、车祸立案需要什么证据

  1、民事起诉状。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4、当事人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

  7、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如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等。

  二、车祸立案后法院需要多久才开庭

  1、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这个阶段需要25日。

  2、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这个阶段需要3日。

  3、调解。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2)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3)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这个阶段需要1日。

  4、通知开庭。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开庭要在3日前。

  三、车祸保险理赔时间是怎样的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

  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赔款最长有效期为自事故报案当日起2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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