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律咨询热线:136-0527-8725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扬州律师
您的位置:李红霞律师网> > 交通事故> 正文

没有及时打转向灯导致追尾怎么办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19-09-26

  随着社会发展,很多人家里都有自己的小车,因此当前开车的人越来越多,对于文明驾驶技术相关的问题也就需要了解。众所周知,在驾驶机动车变道的时候,是要提前打转向灯的,并且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变更车道,如果没有及时打转向灯追尾怎么办呢?欢迎阅读下文了解更多,希望对您有用。

  未打转向灯追尾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机动车追尾的情况下,一般是由后车承担责任的,但前车有紧急变道不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前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该报警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机动车追尾的情况下,一般是由后车承担责任的,但前车有紧急变道不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前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该报警处理。

分享到:
咨询方式

扬州律师

李红霞律师

136-0527-8725

23942869

在线咨询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