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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02-21

  交通事故也有等级的,有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造成特大事故的时候,一般造成的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上,所以大家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如果人人遵守交通法规,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交通事故。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重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时候,有很多人的生命被剥夺了,大家应该引以为戒,不能因为自己过于自信来挑战法律的规定,这样对自己不但没有任何好处,而且对于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你也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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