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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条件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0-05-19

  我们知道,结婚有很多原因,离婚也是如此,有许多的因素造成,日积月累。当前离婚率逐年上升,如果婚姻关系破灭,婚姻走到尽头,这时候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要满足那些条件呢?欢迎阅读下文了解。

  一、单方起诉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单方起诉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二、单方起诉离婚要走哪些手续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由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方式

  离婚过错赔偿的方式 离婚过错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方式。

  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无过错方可能失去的利益,如双方共同经营或者是可期待的利益以及人身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

  财产损害赔偿可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他人财产造成的损害,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害赔偿,应遵循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要求损害不仅要赔偿直接损失,而且对确定的间接损失也要予以赔偿。

  精神损害具体是指配偶身份的纯正和感情专一的精神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排他的性生活利益受到损害,家庭暴力或精神压抑所致的肉体伤害和痛苦以及名誉、人格尊严、社会地位等社会价值的贬损等。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较之财产损害难度较大,金钱买不了感情,但金钱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失。由于精神损害的无形性及其不可估价性特征,法官在裁量精神损害的赔偿金额时,则必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0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来确定赔偿金的数额,这些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精神损害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羞辱等情绪障碍;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应由医学专家划分轻重程度,作出相应判断。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具体侵权情节。 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违法造成损害成正比。

  3、其他情节。如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过错方对家庭、子女所尽义务的多少和贡献大小,以及加害人的经济状况,承担损害赔偿的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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