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律咨询热线:136-0527-8725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扬州律师
您的位置:李红霞律师网> > 婚姻继承> 正文

二手房买方毁约怎么办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0-04-27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一直火热进行,话题热议,许多人都在关注的。大家都希望能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因为一手房价格有点贵,因此许多人购买二手房。在二手房的买卖过程当中,经常会有买方毁约不买的情况发生,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以下为您介绍。

  一、二手房买方毁约不买了怎么处理

  1、在二手房的买卖合同当中,如果买方有违约行为或者是直接拒绝购买的话,卖方是可以依照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但是前提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的主体是有效的、签订的过程是有效的、合同的内容是有效的等等,当符合条件之后才能够有后续的维权行为。

  我国法律已经规定了在签定合同之后,一方不履行合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由于合同的签订是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上升不到刑事的高度。一方就算违约也不能够被判刑,只能够依照相应的方法来进行解决,例如强制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是赔偿损失等等。

  2、具体来讲,在一方明确违约之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或者是向对方协商,提请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卖方可以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购买房屋。当然,这只是在买方有能力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这样提出,如果买方由于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或者是没有能力继续购买的话,就不可以提请继续执行。

  如果没有办法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话,就可以要求买方赔偿自己的损失。由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达成契约之后,自己就没有办法用另外的方式处理自己的房子,很可能会给自己造成损失。由于这个损失完全是用买房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所以是可以要求买方来进行损害赔偿的。具体的赔偿可以看卖方实际损失的金额或者是隐藏的损失金额。如果烧饭没有办法协商决定的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3、最后,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是在合同当中已经规定好的。如果没有规定好的话,违约金的事我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两成部分,即20%。在这个限度之内,卖方可以要求买方进行承担作为违约的惩罚。

  二、怎么避免二手房买方毁约不买

  1、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最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3、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

  三、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设施设备清点

  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因此,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将设备设施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予以明确写明,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

  2、水、电、煤气、天然气的清点及过户

  双方应一同来到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天然气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并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有无欠费情况。

  3、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的过户

  双方应一同来到有线电视公司、电信或网通的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买房人也要特别注意询问工作人员原房东有无拖欠费用的情况。

  4、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结清

  双方应一同来到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和公共维修基金更名手续,同时办理物业费用缴纳的交接,要注意询问物业人员看原房东是否拖欠物业费及取暖费。

  5、户口迁移

  双方应一同来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原房东应将户口全部迁出,如仍有户口,买房人可要求原房东迁出,若其拒绝办理,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6、清点钥匙

  原房东交给下家的钥匙包括:房间钥匙、单元大门钥匙、防盗门钥匙、地下室或小房钥匙、信箱钥匙等。

  7、结清尾款

  以上六项均过户及结算完毕后,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尾款在扣除下家代原房东支付的费用后,余额为下家实际应支付的款项。上加收款后应出具收条并注明“全部房款已结清”字样。

  8、签署《房屋交接书》

  《房屋交接书》应将上述7各方面的内容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双方签字、捺手印,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分享到:
咨询方式

扬州律师

李红霞律师

136-0527-8725

23942869

在线咨询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