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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的房子一定是共同财产吗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0-03-13

  众所周知,走到结婚的恋爱,其实很不容易的。说到离婚,双方感情破灭,自然是要将财产分割好。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夫妻双方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那么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以下您介绍。

  一、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首付款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仍然属于个人财产,而对于婚后夫妻双方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案件当中,法院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二、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三、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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