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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人婚姻罪有几个表现类型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09-27

  现役军人为保家卫国,长期驻在部队,很少时间与家人相聚,如果有人介入他的婚姻,不利于军人婚姻家庭的稳定,对军人的打击很大。为保护军人权益,国家法律将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即破坏军人婚姻罪。破坏军人婚姻罪有几个表现类型,要负什么责任?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从下文了解一下详情吧。

  一、破坏军人婚姻罪有几个表现类型

  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行为。所谓“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军人。

  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三是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二、破坏军人婚姻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可能会判刑或者拘役。

  我国《民法典》规定:“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可见,破坏军婚的,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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