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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就离不了婚了吗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09-25

  婚姻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有时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离,那么当事人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向法院起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就会判离了,但也有第二次起诉法院还是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但是,我国的离婚诉讼是二审终审制的,那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就离不了婚了吗?一起从下文寻找答案吧。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就离不了婚了吗

  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决离婚,第二次提起诉讼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主要看证据是否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那么离婚当事人就会问:离婚怎么这么难?我的婚姻难道永远离不了了吗?

  世界上没有离不了的婚姻,只要想离婚,离婚仅是迟早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要急着半年后就马上提起第二次离婚,第二次起诉前还应当继续准备离婚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且不可大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途径有哪些

  离婚诉讼途径的选择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起诉至法院或是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起诉至法院;

  另一种情形为协议离婚诉讼,此种方式的采用对于经常居住地与长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别是两地相距较远时,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可选择于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结案。这种方式的采用避免了当事人急于离婚而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长途奔波之苦。

  相应的,离婚诉讼的程序亦有以下两种:

  (1)调解。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离婚协议书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判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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