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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给任何人吗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05-24

  我国的遗产的分配与继承一直是热门的社会话题。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我国的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那么,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给任何人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给任何人吗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给任何人,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立遗嘱必须注意几个问题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要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况正常。(如有人认为当事人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对遗嘱效力存有异议,可在法院庭审时举证证明)。

  2、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要符合相应的规定,这些遗嘱都是有效的。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要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指生命濒危、无法存续,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见证人以法院开庭时当庭的证言为依据。

  3、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的只能是自己的财产(自己的财产想给谁就可以给谁),关于这一点尤其要注意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夫或妻一方在立遗嘱的时候,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三、遗嘱无效的情形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不能随意推脱,但是,享有的相关权利在自己都主动表示放弃了的情况下,其他人也无权的干预强制干预,类似于当事人自己决定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这样的决定也跟其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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