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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前夫的财产有无继承权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01-10

  离婚后死亡财产前妻或者前夫就没有继承权了,因为在原夫妻关系解除的同时就已经完成了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之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原配偶没有任何的关系。关于离婚后对前夫的财产有无继承权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对前夫的财产有无继承权

  1、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嘱继承的时效限制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1、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在离婚之后,双方就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了,除非是前夫在遗嘱中有将遗产分配给前妻,那么前妻就会有继承权,但是双方的子女是有继承权,子女是排在第一顺序的,但是前配偶是没有继承遗产的相关权利,只有配偶有权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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