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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延期手续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2-01-06

  对于我国的建筑合同在进行处理过程当中,是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签订合同处理,并且对于我国的建筑合同在签订过程当中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要延期要办理相关手续,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建筑合同延期手续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建筑合同延期手续

  办理工程延期的手续为:

  1、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若延期事件具有持续性的,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提交最终详细的申诉报告时,应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阶段性详情报告。

  2、监理工程师收到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准确地确定出工程延期时间。监理工程师在调查核实阶段性报告的基础上,尽快作出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

  3、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情报告。

  4、监理工程师应复查详情报告的全部内容,与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然后确定该延期事件所需要的延期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二、续签劳动合同的手续有哪些

  1、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

  经过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续签提前30天通知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它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签劳动合同;

  应该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并及时与对方协商,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3、规定期限内给出书面答复

  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应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书面答复。

  4、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比较大的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

  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6、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

  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办理续签手续。

  7、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公司发出续签劳动合同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并具有劳动合同的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理,这应该属于强制性条款,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以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主要的受理与不受理的依据,因此,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由此可见,我国《劳动法》是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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