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20-05-18
我们都知道,自己的房子,个人还是商用,一般来说大多数都是能够进行出租的,但是有这些情形的就不能出租了,例如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及被法院或其他机关进行查封的房产等等情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一、出现哪些情况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原房东的利益,即使原房东同意转租,出现上述两种情况时,原房东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三、什么情况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关于转租法律效力的基础性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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