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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投资者首现道歉案例,律师提醒合法维权

来源:李红霞律师网  作者:扬州律师 时间:2016-10-18

  近日,广东省揭阳市地方报纸刊登了一则投资者对广东冠东石化产品交易中心的道歉书。该交易中心称,此投资者在现货交易亏损后,以维权为由,借助信息网络对交易场所进行造谣诽谤和威胁恐吓,还通过非正常方式捏造事实向政府部门投诉、上访,以此向交易中心索取高额“赔偿”。当地司法机关介入后,此投资者幡然醒悟,做出了上述举动。

  近年来,国内金融要素市场蓬勃发展,各地、各类现货交易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不仅繁荣和丰富了国内金融资本市场,而且有效地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然而,现货行业制度尚未完善规范,现货交易场所鱼龙混杂,一些“害群之马”导致部分普通投资者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同时随着国家大力清理整顿现货交易场所,各地维权事件频繁出现,致使整个现货行业名声受损,许多投资者对其敬而远之。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无可厚非的。投资者如果发现自己遭遇欺诈,完全可以通过保留证据、正常交涉、诉讼等方式进行合法维权。但令人堪忧的是,如今所谓维权行为极少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公正解决,而是造谣污蔑、围堵企业,更有甚者通过聚集形成群体性事件,迫使政府部门介入,向交易场所施压,以达到逼迫交易场所妥协让步的目的。这种有法不依的行为如若得逞,不仅扰乱社会秩序,阻碍行业健康发展,更为严重的是,其助长了维闹者的嚣张气焰,让众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资者误入维权歧途,最终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初衷适得其反。

  扬州律师网的李红霞律师认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参与现货交易的投资者一方面需理性看待投资风险,另一方需有法律意识,如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正当方式进行解决,切莫采取造谣诽谤和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方式,以免被追究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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